7月28日,示范区召开慈善总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许昌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何振兴,示范区党工委书记杨朝晖,管委会主任袁树林,示范区领导刘磊、张孟仁、刘宏军、荣远、郑翠环、薛伟洲,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同志,示范区慈善总会会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出席会议。
大会表决通过《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慈善总会章程(草案)》、《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慈善总会慈善资金募集管理办法(草案)》、《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慈善总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及监事长。经过大会集体表决,示范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志军当选示范区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会上,示范区慈善总会会长李志军,优秀企业代表、示范区慈善总会副会长、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喜玲分别在大会发言。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何振兴代表许昌市慈善总会向示范区慈善总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说,示范区慈善总会的成立工作准备的非常充分,希望示范区慈善总会在工作中要努力提高做好慈善工作的自觉性和政治站位、顺应国家大势、认清工作重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实现新发展。要不断拓宽募集领域,改进募集方法,立足整合资源,精心设计、组织、开展好各类募集活动。要切实加强慈善机构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思想不偏向、工作不走样。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慈善法》和总会章程开展活动;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着力打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慈善工作队伍,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要确保慈善资金使用“规范化”。及时向社会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保证广大捐款者的知情权,及时回应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关切,让捐赠者放心,使受益者满意。
最后,示范区党工委书记杨朝晖与示范区慈善总会会长李志军共同为示范区慈善总会揭牌,宣布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慈善总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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