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东城区慈善总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许都大剧院二楼多功能厅召开。许昌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许昌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何振兴,东城区党工委书记李成,东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苏凯强,东城区党工委副书记陈朝敏,东城区党工委副书记李卓,东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贺红旗,东城区原副调研员吴运城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东城区慈善总会会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区直及驻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民政副职及民政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东城区慈善总会筹备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东城区慈善总会章程(草案)》、《东城区慈善总会慈善资金募集管理办法(草案)》、《东城区慈善总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东城区慈善总会拟任理事名单》、《东城区慈善总会拟任常务理事名单》、《东城区慈善总会拟任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东城区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人选建议名单》等。通过会议选举,东城区原副调研员吴运城当选东城区慈善总会会长。
许昌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何振兴对东城区慈善总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慈善总会的成立,意味着东城区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又多了一个崭新载体,并对完善全区社会保障体系,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慈善工作,何振兴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我们作为党领导下的慈善组织,要努力提高做好慈善工作的自觉性和政治站位、顺应国家大势、认清工作重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实现新发展。二是拓宽募捐渠道,注重救助实效。善款善物是慈善组织发挥社会功能的先决条件。要不断拓宽募集领域,改进募集方法,立足整合资源,精心设计、组织、开展好各类募集活动。要立足实际开展救助工作。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紧跟中央的政策,深入研究和实施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的新路径、新方法。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慈善形象。要切实加强各级慈善机构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思想不偏向、工作不走样。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慈善法》和总会章程开展活动;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着力打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慈善工作队伍,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要确保慈善资金使用“规范化”。及时向社会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保证广大捐款者的知情权,及时回应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关切,让捐赠者放心,使受益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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